谁害死了小振忠?
黄士春
失踪的小振忠终以遇害收场。
大家对这起事件感到悲痛之余,一个问题浮现了:除了犯罪者之外,谁应对这短暂生命的悲惨结束负责?
我认为对这起悲剧负起责任的最少有四造 ,即他的父母,媒体,警方和政党。理由如下:
(一) 父母的大意,这点相信大家都认同。
(二) 媒体怎会负起责任?我曾在新闻最前线冲了25年,应该有资格提出我的看法。媒体是追新闻的,对越能引起读者兴趣的新闻,越有兴趣,但在处理事关人命的新闻时,从采访到编辑,都必须慎重处理。特别是诸如报道绑票之类的新闻,必须首先顾及当事人(肉票)的生命安全。记得当年树胶大王李萊来生公子被绑架时,报界老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但在警方的要求下,报界都把新闻押下,因为消息一见报,绑匪就会恐慌,恐慌的结果就会对肉票不利,也增加警方破案的难度。由于警方与报界处理得当,肉票终于平安脱绑。再回头看看目前的小振忠事件,这原是一宗大意造成的悲剧,新闻来源是小振忠的父母求助马华公共服务主任张天赐,次日的媒体都大事报道,接着下来的几天,更是铺天盖地的跟进,完全没有念及这样的新闻处理方式会给小振忠带来更大的危机。试想,扣押小振忠的歹徒,无非是为财,财未到手,却看到如此夸张的新闻报道,他会怎样做?第一个想法,就是怎样甩掉这烫手山芋。要放人,必须要放在有人发现的地方,但对犯罪者来说,有人发现的地方,就是最风险的地方;剩下的唯一脱身办法,就是干脆静悄悄的把他干掉。
(三) 警方又如何负起责任?我认为警方不应该在事后连续两天大阵仗的出动人马和警犬进行毫无目的搜寻,最要命的还是广邀媒体到搜寻现场大事摄录采访,明知这是不可能有结果的行动,相信只要一个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警方有在工作而已,完全没有念及这样的夸张行动只会加速犯罪者干掉小振忠以求脱身的后果。
(四) 更糟的是,马华公会对小振忠的失踪表现了过度的热心,会长蔡细历甚至号召马华一百万党员协助搜寻,有点常识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句讲了等于没有讲的话,除了博宣传,还会令人反感,最遭的还是再进一步刺激犯罪者急速解决小振忠的小性命。
我的总结是: 小振忠的失踪和遇害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它不仅是一项教训,也是一项教育,希望整个社会,特别是涉及的四造,都能从这项教训和教育中有所领悟,这才是小振忠悲剧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26.1.13)
今天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不妨细读,有引人深思的地方。(p/s 请别政治化)
是因为太高调所以惹祸?不懂;如果低调,结果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也不懂。我不是神婆,算不出来,只觉得这样的事情其实真的可以不用发生的。只是再不想要,悲剧都已经发生了,就如上面那篇文章的笔者所说的,这是教训也是教育,差别在于会不会吸取教训而已。
除了狠心下手的人,不能说谁在这起事件中犯了错,但其实我们也都有错,更有责任。
追根究底,这是一场悲剧,因为疏忽而引发,但代价非常惨重的一场悲剧;只是,悲剧不是第一次上演,教训究竟吸取了多少?
带小孩出门……最基本的,一定要牵住/抱住他们,就算是在安全的特定空间内活动,也要确保他们留在视线范围内。你永远不懂的是,一秒钟前后究竟会有多大的差别?尤其是如此难以预测的小孩。
当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我自认是很笨很好骗的,连波德申的海滩晚上会把鲨鱼放出来游街的这种说法都会信几年的……你期望可以精明到哪里去?
或许,那时候治安没这么可怕,但我们都知道,出门一定要抓住父母或者是可以相信的人,不要随便上别人的车,就算那个人是你认识的。
在安全这一块,我们虽笨但还是懂得如何自保的。
确实,没人可以做到万无一失,但有些疏忽真的是非常要命,而且是可以避免。
忘记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只记得我们也曾经去商场的时候不小心搞丢过我弟弟,你以为我牵住他,我以为你拉住他,结果就是发现大家两手都是空空的,然后带着一身冷汗发疯在上场里面狂奔狂喊狂找,只差没报警了。
幸运的是,那时候的商场还不是现在这般大得可怕,最终我们发现这小屁孩原来只是被舞狮吸引住,趴在商场隔壁的电器店前面……看!电!视!现在想起还是觉得他真的是非常欠揍!虽然我怀疑他还记得这段插曲。
虽然在发现他不见的当下是吓到要命,但小孩嘛,找到人后就忘记自己是有多该打,看到大人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拿来说嘴献宝,结果……大家一起被铲上天,差别在于飞得多高多远而已。连那个差点不懂跑到那里去的小屁孩好像也被打得哭爹喊娘的,因为……谁叫他自己也没拉住我们!
一次的教训,大家都已经怕了;现在每天看着这么多悲剧上演,却还是可以看到现在的父母可以任由小孩全场乱跑,或者只是期望一个女佣可以一个打十个,要不就是偶尔抬起头来丢句——不要吵、不要跑,期望小孩可以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的。
除了摇头还是摇头,我不理解。
确实……人多不代表安全,但至少肯定会比落单安全,不是吗?尤其还是个小孩。
有时候,一念之差真的很可怕~ 不是每次放手,都可以找回的。这社会是不安全的,但至少我们可以做的是,不要再把自己往危险推去。